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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会计实务冲刺班讲义 (二)


    第二节 金融资产减值
  一、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范围和迹象判断
  第一类金融资产不提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应收款项、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都要提准备。
  债券投资:发行方出现了重大的财务困难
  股票投资:公允价值出现严重的非暂时性的下跌
    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也应当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借:资产减值损失【按应减记的金额】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原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损失】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三、金融资产减值的转回
  1.对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等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如债务人的信用评级已提高等)。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应当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应按原确认的减值损失】
    贷:资产减值损失
  (2)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第三节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减值
  一、减值测试的前提
  (一)一般情况
  对于:(1)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2)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3)固定资产,(4)以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5)无形资产等资产,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于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应当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应当按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金额,计提减值准备。
  (二)特殊情况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
    二、减值测试的基本原理
  
    三、资产的可收回金额的计算
  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一)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净额的确定
  (1)应根据公平交易中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2)在资产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活跃市场的情况下,应按照该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确定。资产的市场价格通常应当根据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
  (3)在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情况下,应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4)企业按照上述规定仍然无法可靠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以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其可收回金额。
  (二)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确定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1.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
  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时,企业应当以资产的当前状况为基础,不应当包括下列各项:
  (1)与将来可能会发生的、尚未作出承诺的重组事项有关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2)与将来可能会发生的资产改良有关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或者流出。
  (4)与所得税收付有关的现金流量。
  企业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应当建立在以下基础上:
  (1)预计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应当以经企业管理层批准的最近财务预算或者预测数据,以及该预算或者预测期之后年份稳定的或者递减的增长率为基础。
  (2)建立在预算或者预测基础上的预计现金流量最多涵盖5年,企业管理层如能证明更长的期间是合理的,可以涵盖更长的期间。
  2.折现率
  折现率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资产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该折现率是企业在购置或者投资资产时所要求的必要报酬率。
    四、资产减值损失的处理
  1.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企业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2.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应当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3.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五、资产组的减值
    六、总部资产的减值
    七、商誉的减值
  减值分摊时,应首先抵减商誉的账面价值,然后再在总部资产和资产组之间按照账面价值比例进行分配。抵减后的各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以下三者之中最高者:
  ①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②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③零。
第 三 章 收 入
本章考情分析04年一题,05年未单独出题;06年一题,07年未出题;08年一题。按照该趋势09年可能不会单独出题,但有可能在其他案例中涉及。
   第一节 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一、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条件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销售商品收入的计量
  企业应当按照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
  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按照应收款项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金额进行摊销,冲减财务费用。
    三、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的具体应用
  (一)下列商品销售,通常按规定的时点确认为收入,有证据表明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除外:
  1.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注意】如果商品已经发出且办妥托收手续,但由于各种原因与发出商品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没有转移的,企业不应确认收入。
  2.销售商品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预收的货款应确认为负债。
  3.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前,不确认收入,待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4.销售商品采用以旧换新方式的,销售的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5.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通常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二)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按期计提利息,计入财务费用。有确凿证据表明售后回购交易满足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三)采用售后租回方式销售商品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采用合理的方法进行分摊,作为折旧费用或租金费用的调整。有确凿证据表明认定为经营租赁的售后租回交易是按照公允价值达成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并按账面价值结转成本。
  【要点提示】对于收入的确认和计量,主要考核收入确认的时点,以及收入的金额。错误的做法主要是不应确认收入的,企业确认收入了;应当确认收入的,金额不正确。
   第二节 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一、提供劳务交易结果能够可靠估计
  (一)判断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3.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4.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提示】
  1.企业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成进度,通常可以选用下列方法:已完工作的测量、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以及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
  2.三种方法确定的结果不一定相同。在考试中如果已经给出完工进度,并且也可以按照成本比例或劳务比例计算出完工进度,此时一定要直接使用题目中给出的完工进度。
  (二)会计处理  
  在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的情况下,企业应按计算确定的提供劳务收入金额,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结转提供劳务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劳务成本”科目。
    二、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可靠估计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2)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应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总结】  收入确认原则: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能补偿多少确认多少收入。
   成本结转原则:成本按照实际发生金额结转。
    三、提供劳务收入确认条件的具体应用
  【提示】对于劳务收入,应注意特殊劳务收入的确认时点。
    四、同时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交易
  企业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有时既包括销售商品又包括提供劳务,如销售电梯的同时负责安装工作、销售软件后继续提供技术支持、设计产品同时负责生产等。
  (1)如果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且能够单独计量的,企业应当分别核算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将销售商品的部分作为销售商品处理,将提供劳务的部分作为提供劳务处理;
  (2)如果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企业应当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全部作为销售商品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第三节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一、确认条件
  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2.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收入的计量
第 四 章 长期股权投资与企业合并
本章考情分析2006年、2007年、2008年考题均有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合并、合并财务报表相结合的案例,其中2007年、2008年为20分。由此可见本章在考试中非常重要,2009年对本章要高度关注。
   第一节 长期股权投资
一、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内容
  (1)企业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子公司的投资;
  (2)企业持有的能够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合营企业的投资;
  (3)企业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即对联营企业的投资;
  (4)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上没有报价且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二、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计量)
  (一)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付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初始投资成本。
  (二)非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付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初始投资成本。
    三、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
  
  (一)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成本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时,按照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的成本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投资企业按应享有的部分确认为投资收益。
  【提示】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投资企业应当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不再划分是否属于投资前和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
  (二)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权益法
  1.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
  投资企业取得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投资后,应比较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对于两者之间的差额分别情况处理:
  ①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要求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进行调整;
  ②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应调整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2.投资损益的确认
  投资企业在计算确认投资损益时,应在被投资单位账面净利润的基础上,考虑相关因素的影响进行适当调整,有关的调整因素包括:(1)会计政策不一致的调整;(2)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有关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的折旧、摊销、减值等对被投资单位净利润的影响;(3)投资企业与其联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抵销。
  3.取得现金股利或利润的处理
  4.超额亏损的确认
  5.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资本公积的变动)
  四、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企业将所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股权全部或部分对外出售时,应相应结转与所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出售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处置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在处置时应按比例结转计入当期损益,即将资本公积转入投资收益。
   第二节 企业合并
  一、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一)合并日的会计处理
  1.合并方的确定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取得对参与合并的另一方或多方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
  2.合并日的确定 合并方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为合并日。也就是说,合并日是被合并方的净资产的控制权转移给合并方的日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通常可认为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
  (1)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股东大会等通过。
  (2)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批准。
  (3)参与合并各方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
(4)合并方或购买方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一般应超过50%),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5)合并方或购买方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风险。
  3.会计处理
  原则:合并方对于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原则上应当按照被合并方的原账面价值确认和计量。掌握两点: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合并方对于合并日取得的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应按照其在被合并方的原账面价值确认,并且合并方所确认的资产、负债仅限于被合并方原已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合并中不产生新的资产和负债。
  如果被合并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与合并方不同的,应当按照合并方的会计政策对被合并方有关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后确认。
  合并方对于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企业合并发行的债券或承担其他债务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应当计入所发行债券及其他债务的初始计量金额。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费用,应当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二)合并日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重点)
  1.要求编制的合并日报表  对于合并中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母公司应当编制合并日的合并财务报表,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
  2.合并日报表的基本特点
  【原则】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在合并日及以前期间一直存在。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被合并方的各项资产、负债,应当按其原账面价值计量,被合并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与合并方不一致的,应当按合并方的会计政策进行调整,以调整后的账面价值计量。
  (2)合并利润表应当包括参与合并各方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所发生的收入、费用和利润。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应当在合并利润表中的“净利润”项下单列“其中数”反映。
  (3)合并现金流量表应当包括参与合并各方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目的现金流量。
  【提示】结合合并当期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掌握。本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时,合并资产负债表要调整期初数,合并利润表和合并先现金流量表要将该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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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0-08-26 22:10:09【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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